@新沂爱心人士,您的捐赠可以抵扣个税呦~攻略请查收 2022-03-21 16:42:34 最近,你的朋友圈是不是又被各种退税的截图“刷屏”了呢?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可以办理2021年度个税汇算清缴啦!你知道吗?公益捐赠可以用来“抵税”,这也是捐赠人的合法权利。据财务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发布的《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规定:“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用于符合法律规定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支出,准予按税法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为此,税务部门提醒,如果你在2021年进行过公益捐赠,且符合两个条件,即可享受税前扣除优惠。01捐赠通过国家机关或境内的公益性社会组织进行捐赠(这里提及的公益性社会组织指取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02凭证捐赠完成后须取得捐赠凭证,捐赠凭证主要指慈善组织开具的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纸质和电子票据皆有效。 “我在2021年9月以个人名义向徐州某县区小学贫困儿童进行2000元捐助,请问可以进行抵扣吗?”市民钱女士向税务部门咨询。税务部门解释,个人须通过慈善总会、红十字会等公益性社会组织进行捐赠,并取得慈善组织开具的捐赠凭证,纸质或是电子版,有对应税号方可抵扣。“这两个条件缺一不可,如果捐助的组织不具备公益性,或是没有开具的捐赠凭证,就没有办法进行抵扣。”税务部门工作人员提示。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市民刘女士年收入130000元(扣除三险一金后),去年,刘女士向徐州市慈善总会捐款1000元,拿到了公益性捐赠票据。那么她可抵扣多少个税呢?以此为例,税务部门进行了解读。按照现行政策扣除年度减除费用60000元后,刘女士应纳税所得额为130000-60000=70000元。刘女士捐出1000元,由于捐赠数额没有超过其应纳税所得额的30%,即21000元(70000×30%=21000元),则其捐款税前扣除后,应纳税所得额为70000-1000=69000元,应纳税金为69000×10%-2520=4380元(该计算方式是按照税务部门制定的标准进行核算,根据捐赠的善款,会有对应的计算比例),这样就比没有捐赠的情况少纳税100元。那么,退税具体如何操作?小编整理了相关申报流程供您参考一起来看看吧在“个人所得税”APP上的操作(1)在个税app找到“准予扣除的捐赠额”“个人所得税”app首页点击: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开始申报>2021年度>选择“我需要申报表预填服务”,完成“标准申报须知”确认,进入下一步。拉到页面最下面,找到“准予扣除的捐赠额”,点击进入。(2)进入“准予扣除的捐赠额”界面,点击“新增”,添加捐赠信息。PS:如有多份捐赠,可继续点击“新增”添加,系统会自动计算出准予扣除的捐赠额。所有捐赠填妥后保存或进入下一步即可。至此捐赠扣除信息填写完毕。税务部门提醒,特别需要说明的是,现行的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制度可以帮助纳税人更加精准、全面地享受公益捐赠扣除政策,更好地保障纳税人权益。比如,有的纳税人工作繁忙,在平时没来得及申报扣除公益捐赠支出,那么可以通过年度汇算追补扣除。还有的纳税人取得稿酬、劳务报酬、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在平时没有扣除公益捐赠支出,那么可以通过年度汇算追补扣除。总而言之,纳税人没有及时或足额扣除公益捐赠支出的,都可以在年度汇算时申报扣除,保障纳税人充分享受政策红利。参与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每一笔抵扣税额都承载着捐赠者的一份爱心与温暖,传递满满社会正能量,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为公益事业奉献自己的一份力量!传递温暖 爱心正能量来源:都市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