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渔期
禁渔期
禁渔期
重要的事情说3遍
今年1月1日起
作为长江中下游的重要水域
骆马湖重点水域开始实施“十年禁捕”
然而
偏偏还有人顶风作案
非法捕捞水产品谋取利益

12月28日
新沂市公安局邵店派出所联合水警大队
破获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抓获违法嫌疑人5人
查获渔获物1000余斤

2021年12月27日晚,邵店派出所从“环湖大道”路边一处兜售野生鱼的流动摊位入手,见疑不放,通过信息研判、伏击守候,于28日凌晨成功打掉一在骆马湖水域非法捕捞的作案团伙,现场查获渔船、渔网、电瓶、捕鱼器等作案工具。


经审查,2021年12月以来,上述五名违法嫌疑人在骆马湖禁捕水域内使用电网非法捕捞鲫鱼、鲢鱼等野生鱼种2000余斤。目前,上述违法嫌疑人中,一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其余四人已移交渔政部门处理,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禁渔期怎么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警方提示
禁渔期、禁渔区内非法捕捞不过是为了一时之利,对生态的持续健康发展会造成重大影响,公安机关将始终对此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广大群众要自觉抵制非法捕捞行为,凡发现有非法捕捞行为,请及时拨打报警电话: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