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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沂法院再次被表彰为“江苏省文明单位”

2022-01-21 08:30:01

近日,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公布《关于命名表彰2019-2021年度江苏省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中小学)和江苏省文明行业的决定》,新沂法院被表彰为“江苏省文明单位”。

近年来,新沂法院紧紧围绕“抓党建、争示范、促创建”的工作思路,以“铸天平•融党建”党建品牌推动法院事业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先后获评为“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模范法院”、“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等。

新沂融媒体记者:孙小会 许博文

编辑:周树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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