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新沂市农业农村局、草桥镇政府在收到第二轮第二十一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关于“草桥镇苗圩村骆马湖水源保护地内大量进行水产养殖,无环评审批手续,影响饮用水源”信访投诉交办件后,随即前往现场进行调查处理,要求其立即整改,停止育苗繁育项目建设、使用,恢复场地原状。
6月1号,记者跟随攻坚办工作人员来到草桥镇苗圩村骆马湖水源保护地看到,目前该地已停止育苗繁育项目的建设和使用,水产养殖池塘以及养殖设施已经进行拆除,现场井然有序。
“接到中央环保督导组案件后,我镇党委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人员进行落实,责令按照中央环保组督查要求进行整改,目前已完成整改,下一步我们镇将对类似情况进行查处,做到举一反三,确保不再发生类似情况。”草桥镇副镇长王光波说。
据了解,该地位于新沂市草桥镇苗圩村骆马湖北堰南侧500米左右,骆马湖渔业有限公司(原新沂市水产试验场),共7个苗种培育塘和一个钢架孵化大棚,共计约50亩。鱼塘形成于上世纪80年代,钢架孵化大棚为2019年在原砖瓦房基础上改扩建而成,目前尚未投入使用。该地块位于骆马湖北岸,属于新沂市骆马湖湿地市级自然保护区范围。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敏感区,但未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