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19—2021年度徐州市劳动模范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拟推荐人选(补充)予以公示。
自2022年5月27日起,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实名向市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市总工会413室)反映。联系电话:88895603。
推荐人选事迹简介:
1、李蒙,男,汉族,1988年4月生,群众,大专,新沂市沭东公社粮食种植家庭农场农场主。
2015年怀揣着对家乡的眷恋和对农业的执着热爱,27岁的李蒙回到了家乡——新沂市马陵山镇陈楼村,开始创办起了自己的产业,成立新沂沭东公社粮食种植家庭农场,承包陈楼村500亩土地,创新传统耕种模式,“稻鸭”组合,种植有机水稻,水稻和鸭子同时种养,让水稻零农药,零残留,零污染,实现绿色生态循环发展,用实际行动践行了可持续发展理念。2019年投资建设厂房1050平方,场地2600平方,烘干设备105吨,年产360吨水稻,注册“狗尾稻”商标,在抖音和今日头条直播销售,销售至全国各地,受到消费者的好评。2019年获得“江苏省十佳稻田综合种养大米”荣誉。本人先后于2020年被评为新沂市劳动模范、新沂市优秀共产党员,2021年获得“徐州市乡村振兴青年先锋”荣誉称号。
新沂市评选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