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唐店司法所坚持以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围绕“我为群众办实事”这一主线,将教育整顿学习教育成果有效转化为工作成果,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内部、消除在萌芽状态,促进邻里和谐。
唐店街道杜湖村村民马某今年86岁,老伴去世得早,膝下有两个儿子两个女儿,均已成家,自老伴去世后,老人一直自己生活。随着马某年事渐高,而且体弱多病,行动、生活十分不便,赡养问题成了他的一块心病。马某提出,两个儿子每人每年分别出4000元的赡养费。对于这个要求,小儿子没啥意见,大儿子却不能接受,经多次商量,难以达成共识,无奈之下,马某只好来到唐店司法所请求帮助。
接到申请后,唐店司法所决定先分别同马某和他大儿子座谈,详细了解每个人的想法,以便找到问题的症结和解决办法。通过座谈,了解到大儿子之所以这么做,是大儿媳从中作梗。找到问题的症结后,唐店司法所再次同大儿子谈话,指出赡养老人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而且不赡养老人是违法的,要追究法律责任,如果执意不尽赡养义务,势必走诉讼渠道,这样,会严重伤及亲情和名誉。司法所工作人员一番法、理、情相结合的说服教育,马某两个儿子愿意向父亲马某每月支付500元赡养费。
唐店司法所所长朱莹说:“赡养问题,在农村比较常见,尤其是年龄大的老人,子女比较多,子女不懂法,我们通过这样的调解,并且把我们的法律依据告知老百姓,通过这样的方式,能够快速化解了他们的矛盾,让他们的亲情更加延续和稳固,避免了通过诉讼对簿公堂的尴尬局势。”
群众无小事,细微见真情。唐店司法所不断加大对辖区内矛盾纠纷的排查力度,对重点及难点矛盾纠纷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不定期到辖区各村走访排查村民矛盾纠纷隐患,及时解决矛盾纠纷,受到了当地百姓的好评。
新沂融媒体记者:孙小会 许博文
编辑:周树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