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城市是新沂城市形象、品位和综合竞争力的集中体现,更是展现新时代新沂人精神的一面镜子。我市于2017年成功创成国家卫生城市,根据《国家卫生城市评审与管理办法》规定,国家卫生城市每三年复审一次。2020年6月,我市顺利通过了省级复审,今年即将迎来全国爱卫办组织的国家暗访。风尚育成,久久为功。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市需要你我共同努力,为此,市国卫复审办特以图文形式解读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标准要点,供社会各界参考。
关键词:健康教育和宣传
宣传氛围
●主流媒体(电视、报纸、广播)中具备健康教育和巩固国卫公益宣传的内容。
●主要街道、各临街建筑物、公共场所、各窗口单位的宣传栏及时更新巩固国卫内容。
●各建筑工地的围墙上设置巩固国卫宣传标语。
●汽车站、码头、动车站等窗口单位开展巩固国卫宣传,普及健康知识。
●各级医疗机构开展巩固国卫宣传,在多媒体播放巩固国卫短片。
●学校开展巩固国卫宣传系列活动,动员学生和家长积极参与国卫巩固。
健康教育宣传栏
●街道、社区、主要窗口单位、医疗卫生单位等机构设有固定宣传栏,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每两月需更换1次,全年不少于6期。标明出刊日期,以及出刊单位,需要有禁烟标识。
●宣传栏内容围绕卫生工作和疾病的防治,以及老百姓关注的健康问题。
●宣传栏应设置在机构的明显位置。
控烟工作
●公共场所禁烟标识明显,禁烟范围内不放置烟缸等烟具,不出现吸烟者和烟蒂、烟灰。
●公共场所在远离密集人群和必经通道处设置室外吸烟区时,并有明显的引导标志。
●公共场所应设有控烟监督员和劝导员,做好劝阻吸烟工作。
●学校、医疗卫生单位等公共场所内设小卖部禁止烟草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