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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配合?这些人摊上大事儿了!

2022-04-06 11:0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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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典型案件的通报(一)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全市上下众志成城、守望相助,齐心协力筑牢疫情防线,但仍有一些个人存在侥幸心理,违反疫情防控管理规定。


为强化警示教育,现将4起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1

2022年3月24日凌晨,新安街道居民马某从杭州返新,社区干部第一时间对其落实“3+11”健康管理措施。期间,工作人员上门对马某进行核酸检测、测量体温,马某拒不配合,并通过短信威胁恐吓社区工作人员

2

2022年3月25日16时许,在钟吾街道南陈村疫情防控卡口处,王某拒不配合防控查验,被劝阻后对志愿者进行辱骂、殴打

3

2022年3月27日3时许,高流镇居民朱某某在未按规定向村委会报备的情况下,从外地返新后,为躲避疫情核查,将驾驶的大货车停放在京沪高速新沂服务区内,后伺机从该服务区翻墙离开,步行回到家中。

4

2022年3月29日凌晨1时许,王某某、李某某在无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情况下,为躲避疫情防控核查和“3+11”的健康管理措施,驾车从宿迁市某乡村小路绕行进入我市时集镇境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已依法对以上人员作出行政处罚。


温馨提示:请广大居民认真履行防疫责任和义务,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对拒不配合防控管理,造成疫情风险隐患的,将依法严肃处理。



新沂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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