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沿街各单位、各经营商户:
根据城市公共空间治理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要求,为给广大市民营造“整洁、有序、精致、细腻、美丽、宜居”的城市环境,在此向各单位和广大经营户发出倡议,开展“我的门前我清洁,我的门前我负责”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城市清洁活动,请广大市民参与支持。
一、卫生好
1、保持责任区及单位(店铺)环境卫生整洁;
2、开展垃圾分类投放,实行袋装,定时投放到指定地点;
3、责任区地面保持整洁,及时清理责任区内的烟头纸屑、痰迹、污迹、暴露垃圾、废弃物和积水;
4、不在公共区域饲养宠物家禽,不污染环境和影响他人;
5、积极制止影响环境卫生的人和事。
二、容貌好
1、门窗、橱窗玻璃每日擦洗,保持洁净,不张贴广告和宣传画面;玻璃门腰线按统一标准制作,宽度10厘米,磨砂透明;
2、每天对门前责任区内的小广告进行清理,做到无乱张贴;
3、不乱拉条(横)幅、布幔、摆放落地广告牌(灯箱);
4、积极制止影响容貌环境的人和事。
三、秩序好
1、责任区秩序良好,不超出门、窗进行店外经营、作业或展示商品;
2、保持责任区范围内非机动车停放整齐,摆放到停车线内,车头车尾一致;
3、不在责任区范围内堆放物料、搭建(构)筑物和其它设施;
4、不在责任区范围内乱拉乱挂、晾晒衣物及其它影响市容秩序的行为;
5、积极制止影响市容秩序的人和事。
四、设施好
1、保持建(构)筑物原设计风貌、色彩及使用性质;不擅自开设门窗;破损褪色及时维修;
2、进行装修或改造的,应先审批备案后施工,做好施工美化遮挡;
3、保持单位建(构)筑物和店招广告夜间照明亮化设施安全完好,按时开闭;
4、保持责任区内公共设施完好,发现损毁、占用、移迁、拆除公共设施的行为及时劝阻,劝阻无效时及时通知设施管理单位处置。
五、绿化好
1、爱护责任区范围内绿化,及时清除花坛垃圾污物;
2、制止攀折树木、损坏草坪、绿篱及绿化设施等行为;
3、单位自建花坛(绿篱)缺株的及时补植。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支持,让我们携起手来,为创建文明新沂创造整洁、优美、生态、宜居的城市环境共同努力!
新沂市城市管理局宣编辑:知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