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

关于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典型案件的通报(三)

2022-04-07 12:02:36

为切实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全市疫情防控工作有序高效开展,近期,我市公安机关查处多起妨害疫情防控的违法行为,现将部分案例通报如下:

1、2022年3月31日4时许,王某驾驶货车从南京返回郯城,在途经新沂市高流镇耀南卡口时,因无法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防疫人员对其进行劝返,王某趁机闯卡,后被高流派出所查获。

2、2022年4月2日10时许,宿迁返新人员李某、刘某某在无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情况下,为躲避疫情防控检查,绕道从某田间小道步行进入新沂,后在新店镇与宿迁交界处卡口被新店派出所查获。

3、2022年4月4日16时许,茆某某在明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相关要求的情况下,因无法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为躲避新沂市与沭阳县卡口防疫检查,遂从沭阳县某小路绕行进入新沂境内,后被邵店派出所查获。

4、2022年4月5日10时许,宿迁返新人员尤某某在宿新两地管控措施十分严格的情况下,为躲避疫情防控检查,遂从宿迁沂河某段趟水进入新沂境内,后被新店派出所查获。      

经审查,上述人员对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相关人员予以行政处罚。

当前,疫情防控正处在关键时期,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管理规定,配合落实各项管控措施。对强闯、绕行卡口、不配合或恶意扰乱疫情防控秩序等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新沂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7日

相关新闻
热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