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执纪执法力量,根据工作需要,新沂市纪委监委决定公开选调18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计划和岗位
公务员、参公人员18名:6名综合文字岗位,12名监督检查或审查调查岗位。
详见《2022年市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岗位表》(附件1)。
二、选调范围和对象
新沂市级及以下机关中的公务员、参公人员(不含科级)。参公人员报名的,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原为公务员后因工作需要调入参照管理事业单位的;
2.通过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公开招录的;
3.国家政策性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
三、报名条件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认可;
2.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在本级机关工作的最低年限,其中2015年以后新录用的选调生和镇(街道)公务员,在镇(街道)机关最低服务年限分别为3年和5年;
7.符合法律、法规及选调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选调:
1.本人及直系亲属,因违纪违法被有关专门机关处分处罚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3.选调后存在《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回避情形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
2022年3月24日至4月2日。
2.报名方式
报名材料按要求发送至市纪委监委干部室邮箱:xyjwgbgls@126.com。
3.报名材料
(1)《2022年市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如实填写(格式不得改动),打印并本人手写签字,扫描为PDF文件;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为PDF文件;
(3)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jpg格式)。
五、选调程序
1. 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完整、真实。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面谈考核
组织面谈,对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工作实绩等进行现场评估考核,了解研判政治表现、综合素质、人岗匹配等方面情况。
3.考察
根据面谈考核情况,确定考察人选,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政治业务素质、诚信情况等进行全面考察。
4.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和要求进行体检。
5.公示
根据考察和体检情况决定拟选调人员,对拟选调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在考察、体检、公示环节,因报考人员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计划缺额时,由市纪委监委研究是否递补。
6.试用期及手续办理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用的人员进行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等相关手续。
六、纪律和监督
在选调各环节中,报名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注意接听电话、接收通知信息,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达相应场所的,视为自动放弃。
选调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录纪律,严格秉公办事,坚决杜绝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一经发现立即予以查处。
本公告由市纪委监委干部管理监督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8519620
监督电话:88519609
附件:
1. 2022年市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岗位表
2. 2022年市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新沂市纪委
新沂市监委
2022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