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

新沂警方破获首例高空抛物案

2021-07-19 11:43:50

7月12日晚上八点,新沂城西派出所接到报警,其辖区一小区有人从高空扔东西,致使一名老人腿部受伤。警方经过摸排走访调查,24小时内成功抓捕犯罪嫌疑人。

警方到达现场后,发现该小区5号楼门口处,一位在楼下乘凉的老人右腿部被从楼上坠落的儿童桌椅砸伤流血,地上散落着桌椅板凳残件。

“我坐在这乘凉的,当时听到噼啪噼啪声音,非常恐惧。后来我觉得我的腿疼,再一看我腿破了。”受害人王兰君说。

由于涉及住家户较多且案发现场没有视频监控,这给侦察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困难。办案民警随即对小区内居民展开调查。

根据居民提供的线索,警方初步分析抛物点在5号楼18-25层之间,通过入户调查后,掌握到一条重要信息,当天23层住户在案发时间断发生激烈争吵。办案民警迅速跟进,在这户客厅中发现了儿童桌椅的部分零部件。

城西派出所副所长刘勇说:“我们对她进行询问的过程中,她开始谎称是其四岁的儿子不小心碰落地的,然后我们根据现场的主要环境还有物品重量,分析应该不是四岁小孩扔到窗下的,最终在相关的证据面前,该女子不得不承认是其23岁的弟弟孔某将该物品从走廊窗户扔下去,当天晚上我们将嫌疑人孔某抓获。”

该起案件是高空抛物罪入刑后,新沂警方办理的首起该类案件。2021年1月1日施行的民法典细化了高空抛物致人损害的承担责任主体,对于有具体侵权责任人的应当由侵权人承担赔偿义务。

新沂市良修律师事务所孙大庆律师说:“2021年3月1日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实施,高空抛物罪成为了独立的罪名,同时对高空抛物罪进行了明确规定,对于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物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由于本案侵权人的侵权行为给受害人造成了较为严重的后果,因此对其刑事处罚也应当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

新沂融媒体记者:杜冰清 曹顺

编辑:周树慧

相关新闻
热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