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新沂市交警部门获悉,从本月起,交警大队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悬挂号牌专项整治行动。
10月21日,一位市民驾驶无牌电动自行车行使到钟吾路与市府路交叉口时,被交警大队民警拦截,并对其按规定悬挂号牌行为进行处罚。
自今年5月份起,新沂市全面启动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挂牌工作以来,交警大队积极开展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挂牌工作。目前,全市电动自行车挂牌已达到231019辆。
为进一步提升电动自行车出行安全水平,自本月起,交警大队各中队加大对电动自行车未悬挂牌照的处罚力度,严格做到逢车必查,无牌必处。同时,严查闯红灯、占用机动车道行驶、超速行驶、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为市民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截止目前,共处罚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悬挂号码牌的行为共917起。
“非机动车出行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务必悬挂正式或临时号牌上路行驶。对于阻碍依法执行职务、蛮横无理、拒不配合民警检查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市交警大队综合科副科长田霄妃告诉记者。
新沂融媒记者:刘军佑 王冉冉